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到最基层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自觉走奋发图强的创业之路。请各学院根据各自所掌握的情况,联系统计2-5名自主创业的本校毕业生。 评选范围:近5年来在各行各业自主创业上作出一定业绩的大中专毕业生。
评选对象主要包括:大胆投资创业,勇于开拓市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取得突出经济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失业不失志,迎难而上,自谋职业,勇敢创业的;带领群众闯市场,发展新农村,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等。
请推荐人员认真填写自主创业推荐登记表并撰写先进事迹,字数在1000-1500字,以及4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照(照片均为电子照)。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