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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月份卫生大扫除、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编辑:后勤基建处      供稿:后勤基建处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为了巩固10月份“升本”验收的卫生劳动成果,持续培养师生“爱校护校、集体劳动”意识,营造干净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展现学校良好的整体形象,经报请领导同意,特开展“校园卫生我守护”活动,对整个校园进行彻底的卫生打扫,并组织大检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部门卫生清理时间:11月20日至22日(三天)。

2、集中检查时间:11月23日至24日(两天)。

3、结果报送时间:11月27日。

二、检查组及检查内容、办法

1、分组

(1)教学区2组,检查教学楼、实验楼室内,由教务处负责带队检查;

(2)宿舍区1组,检查学生宿舍,由学生处负责带队检查;

(3)行政、教辅区1组,检查行政楼、图书楼办公室及相关库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带队检查;

(4)商业服务区1组,检查商业服务网点,由国资处负责带队检查;

(5)公共区1组,检查校园环境、教学楼等楼内公共区域,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带队检查。

2、各检查组按照本组检查内容、评分细则实施。内容如需修改、补充,请在11月22日前将需修改、补充的内容发给爱卫会办公室刘海东(13598506687)。

3、根据需要和通知,各院部、部门(除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国资处、后勤基建处)各派1名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上人员任评委。

三、要求

1、各级各类人员对各自所属区域卫生进行彻底、全面打扫。

2、现场检查评分时,各组认真组织、据实打分、不能走过场。


特此通知。    

 

 

学校爱卫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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